
哈密对园区内6家环保不达标企业做出行政处罚
作者:佚名 日期:2012年10月29日 来源:本站原创
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:近日,哈密地区重拳出击,加大对哈密市重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的整治力度,依据有关法规对园区内6家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做出行政处罚。
其中,哈密和顺煤制品有限公司、新疆腾翔镁制品有限公司、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、哈密市聚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家未按要求完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兰炭企业,由哈密市政府做出责令停产停业,治理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报市政府批准方可恢复生产,否则依法予以关闭;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吨球团二期建设项目和30万吨铁精矿选场建设项目,因 “未批先建”“未验先投”被叫停,哈密地区环保局分别做出补办环评、停止试生产、限期改正并处罚款35万元行政处罚;哈密新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,其2500吨/天生产线和5000吨/天生产线生产原料存在未按环评批复要求采取全封闭料仓贮存,厂区南侧地面未硬化,车辆运输过程中扬尘,5000吨/天生产线试生产期限已超过三个月,未申请环保厅验收,哈密地区环保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,同时针对2500吨/天生产线在线监测设施未验收,不正常运行,处以5万元罚款。
为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效,哈密地区和哈密市环保部门将联合统一行动,在重工业园区开展拉网式大清理、大整治专项检查,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,同时,积极引导新建项目严格履行“三同时”制度,严防“先天不足”,使重工业园区环境污染得到明显改善,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。(记者 丽月)